輔仁法學, 21-22. sējumi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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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56.
85. lappuse
... 原因觀之,可分為三個基本類型,即 1 有償之無權處分,乃基於一個有償之原因行為(例如買賣)而為無權處分; 2 無償之無權處分,乃基於一個無償之原因行為(例如贈與)而為無權處分; 3 欠缺原因行為之無權處分(無法律上原因之無權處分) ,乃基於一個不成立或無效之原因 ...
... 原因觀之,可分為三個基本類型,即 1 有償之無權處分,乃基於一個有償之原因行為(例如買賣)而為無權處分; 2 無償之無權處分,乃基於一個無償之原因行為(例如贈與)而為無權處分; 3 欠缺原因行為之無權處分(無法律上原因之無權處分) ,乃基於一個不成立或無效之原因 ...
97. lappuse
... 原因之無權處分與不當得利不當得利返還義務之成立無權利人(無權處分人)基於某種原因(如買賣、贈與或互易)而為處分行為(無權處分) ,嗣後發現其原因不存在(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 ,如甲寄存其金錶於乙,乙擅自將該金錶以十萬元出賣於丙(原因行為) ,並完成移 ...
... 原因之無權處分與不當得利不當得利返還義務之成立無權利人(無權處分人)基於某種原因(如買賣、贈與或互易)而為處分行為(無權處分) ,嗣後發現其原因不存在(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 ,如甲寄存其金錶於乙,乙擅自將該金錶以十萬元出賣於丙(原因行為) ,並完成移 ...
98. lappuse
... 原因行為之有效存在為要件 ;所謂否定說,即認為第三人(受讓人)丙之善意取得動產(金錶)所有權,不以原因行為之有效存在為要件 28 ,應以否定說之見解為是 29。其次,第三人(受讓人)丙基於善意受讓之規定,雖可取得所有權,惟因其與無權處分人間存有給付關係,其 ...
... 原因行為之有效存在為要件 ;所謂否定說,即認為第三人(受讓人)丙之善意取得動產(金錶)所有權,不以原因行為之有效存在為要件 28 ,應以否定說之見解為是 29。其次,第三人(受讓人)丙基於善意受讓之規定,雖可取得所有權,惟因其與無權處分人間存有給付關係,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