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89.
87. lappuse
又無權利人保有因無權處分他人之物而取得之利益,顯然與權益歸屬秩序互相矛盾而不具有正當性,自屬無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職是之故,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為處分,而該處分對權利人為有效者,無權利人因該無權處分行為所取得之利益,自屬不當得利,應將其所取得 ...
又無權利人保有因無權處分他人之物而取得之利益,顯然與權益歸屬秩序互相矛盾而不具有正當性,自屬無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職是之故,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為處分,而該處分對權利人為有效者,無權利人因該無權處分行為所取得之利益,自屬不當得利,應將其所取得 ...
88. lappuse
從而於評定受領人應返還之利益額時,除受損人之損害與受領人之利益相等之情形外,如受損人所受損害大於受領人所得之利益時,則應以利益為標準返還其利益,惟此時如受領人有故意或過失,得構成侵權行為者,受損人亦得依侵權行為之法則請求損害賠償。
從而於評定受領人應返還之利益額時,除受損人之損害與受領人之利益相等之情形外,如受損人所受損害大於受領人所得之利益時,則應以利益為標準返還其利益,惟此時如受領人有故意或過失,得構成侵權行為者,受損人亦得依侵權行為之法則請求損害賠償。
90. lappuse
之利益管理之,不包括「過失」在內,即以「故意的不法管理」為其適用對象。從而因過失而誤認他人之事務為自己之事務,所發生之「過失的不法管理」,仍應適用侵權行為或不當得利之規定,以處理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關於諸如無權利人因處分他人之物而獲得利益之 ...
之利益管理之,不包括「過失」在內,即以「故意的不法管理」為其適用對象。從而因過失而誤認他人之事務為自己之事務,所發生之「過失的不法管理」,仍應適用侵權行為或不當得利之規定,以處理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關於諸如無權利人因處分他人之物而獲得利益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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