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93.
149. lappuse
(商法第二五四條三項,民法第六四四條)以及忠實義務(商法第二五四條之二)董事遂行自己職務之際,基於其與公司間之法律關係,必須遵守上述義務固無待言。而其與第三人之間並無斯樣之關係,董事違反上述義務,縱使第三人受有損害,董事本係當然應不負損害賠償義務 ...
(商法第二五四條三項,民法第六四四條)以及忠實義務(商法第二五四條之二)董事遂行自己職務之際,基於其與公司間之法律關係,必須遵守上述義務固無待言。而其與第三人之間並無斯樣之關係,董事違反上述義務,縱使第三人受有損害,董事本係當然應不負損害賠償義務 ...
230. lappuse
由於前已提及本條之立法說明二、「本條係由現行條文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修正後移列」,顯示立法者對修正前後規定之認知,係建立於相同之理論基礎及其欲解決相同之問題。然而,對照上述「審查基準」所持之見解,很難認為修正前第二十條款與增訂之本條, ...
由於前已提及本條之立法說明二、「本條係由現行條文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修正後移列」,顯示立法者對修正前後規定之認知,係建立於相同之理論基礎及其欲解決相同之問題。然而,對照上述「審查基準」所持之見解,很難認為修正前第二十條款與增訂之本條, ...
231. lappuse
上述之解釋,或從本條規定之要件立論,或從本條規定之直接或間接效果立論,或仍以新穎性為前提而立論,姑不論其立論是否周延,然已將本條規定之特徵完全顯示出來,與修正前之規定有所不同。而且,可以推論出本條之規定,與貫徹先申請主義之精神無關;蓋先申請主義, ...
上述之解釋,或從本條規定之要件立論,或從本條規定之直接或間接效果立論,或仍以新穎性為前提而立論,姑不論其立論是否周延,然已將本條規定之特徵完全顯示出來,與修正前之規定有所不同。而且,可以推論出本條之規定,與貫徹先申請主義之精神無關;蓋先申請主義, ...
Lietotāju komentāri - Rakstīt atsauksmi
Ierastajās vietās neesam atraduši nevienu atsauksmi.
Citi izdevumi - Skatīt visu
Bieži izmantoti vārdi un frāzes
不同 不當 內容 公司 戶籍 文化 方式 日本 以下 包括 市場 必須 民法 民俗智慧創作 民國 民族 申請 目的 立法 交易 刑事 有關 行政 行為 判決 利益 我國 技術 投資 使用 其他 具有 制度 取得 委託 所有 法律 法院 股東 保護 契約 政府 是否 相關 研究 要件 修正 海岸巡防 草案 財產 財產權 商標 問題 國家 國際 執行 專利 情形 採購 條文 組織 處分 規定 規範 責任 登記 發生 發行 發展 程序 結算 著作 著作權 訴訟 傳統 損害 經濟 義務 董事 補助 解釋 資料 資產 實體 對於 管理 認為 範圍 請求 賠償 適用 機構 機關 檢察官 離婚 證券 證據 證據開示 關係 權利 Bank beneficiary fraud injunction TR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