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38.
91. lappuse
定和課稅處分皆為同一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於訴願之情形,縱使受理訴願機關和原處分機關皆屬相同之公權力主體,然而不同之行政機關即使對於同一事件作出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亦應認為係分別獨立存在之不同行政處分 100 ,是以訴願決定和原處分為不同行政機關之 ...
定和課稅處分皆為同一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於訴願之情形,縱使受理訴願機關和原處分機關皆屬相同之公權力主體,然而不同之行政機關即使對於同一事件作出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亦應認為係分別獨立存在之不同行政處分 100 ,是以訴願決定和原處分為不同行政機關之 ...
92. lappuse
有認為在訴願決定維持原行政處分之場合,訴願決定既係確認原行政處分之合法性而和原行政處分結合成為不可分之整體,訴訟上成為一訴訟標的 103 ,有認為在此種情形,訴願決定和原行政處分雖於訴訟上結合成一整體而為一訴訟標的,然而由於其原係二分別獨立之行政 ...
有認為在訴願決定維持原行政處分之場合,訴願決定既係確認原行政處分之合法性而和原行政處分結合成為不可分之整體,訴訟上成為一訴訟標的 103 ,有認為在此種情形,訴願決定和原行政處分雖於訴訟上結合成一整體而為一訴訟標的,然而由於其原係二分別獨立之行政 ...
95. lappuse
(二)訴願決定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或決定之情形依行政訴訟法第 24 條第 2 款之規定,於訴願決定撤銷 111 或變更原處分之情形,為最後撤銷或變更之機關既應為被告,則可推知,最後撤銷或變更之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應為撤銷訴訟之攻擊(程序)標的。
(二)訴願決定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或決定之情形依行政訴訟法第 24 條第 2 款之規定,於訴願決定撤銷 111 或變更原處分之情形,為最後撤銷或變更之機關既應為被告,則可推知,最後撤銷或變更之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應為撤銷訴訟之攻擊(程序)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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