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10.
26. lappuse
至於爭端解決方面,香港 BITs 並未用爭端解決公約之機制,一般規定為得利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相關的仲裁機制。CEPA 對此部份並未明文規範。四、香港 BITS 與 CEPA 就「投資履行要求」並未作規範四 0 香港並未與美國簽訂 BITS 。
至於爭端解決方面,香港 BITs 並未用爭端解決公約之機制,一般規定為得利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相關的仲裁機制。CEPA 對此部份並未明文規範。四、香港 BITS 與 CEPA 就「投資履行要求」並未作規範四 0 香港並未與美國簽訂 BITS 。
29. lappuse
爭端解決方面,香港 BITs 並未用「解決投資爭端公約」之機制,一般規定為得利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相關的仲裁機制。而 CEPA 對爭端解決部份並未明文規範。香港在回歸大陸後已不得使用「解決投資爭端公約」之機制,台灣亦非該公約締約國, ...
爭端解決方面,香港 BITs 並未用「解決投資爭端公約」之機制,一般規定為得利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相關的仲裁機制。而 CEPA 對爭端解決部份並未明文規範。香港在回歸大陸後已不得使用「解決投資爭端公約」之機制,台灣亦非該公約締約國, ...
31. lappuse
另一方面,若透過美日本子公司再赴香港投資,理論上投資保護應較為完善,但香港受限於一國兩制之制約,其與日本、德國、義大利、英國所簽投資保障協定規定利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之機制。另一方面, CEPA 提供香港服務業市場准入之優惠, ...
另一方面,若透過美日本子公司再赴香港投資,理論上投資保護應較為完善,但香港受限於一國兩制之制約,其與日本、德國、義大利、英國所簽投資保障協定規定利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之機制。另一方面, CEPA 提供香港服務業市場准入之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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