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13.
24. lappuse
障措施(第 9 條)、原產地規則(第 10 條)、市場進入(第 11 條)、服務提供者(第 12 條)、金融合作(第 13 條)旅遊合作(第 14 條) ,專業人員資格的相互承認(第 15 條)、措施(第 16 條) ,合作領域(第 17 條)、例外(第 18 條)、機構安排(第 19 條) ,雜項(第 20 ...
障措施(第 9 條)、原產地規則(第 10 條)、市場進入(第 11 條)、服務提供者(第 12 條)、金融合作(第 13 條)旅遊合作(第 14 條) ,專業人員資格的相互承認(第 15 條)、措施(第 16 條) ,合作領域(第 17 條)、例外(第 18 條)、機構安排(第 19 條) ,雜項(第 20 ...
25. lappuse
另一方面, CEPA 以服務業投資為主,故以提供服務者作一定義,其定義如下 34 :「服務提供者係指提供服務的任何人,包括自然人或法人。在這裡自然人對內地而言,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而對香港而言,指中華人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另一方面, CEPA 以服務業投資為主,故以提供服務者作一定義,其定義如下 34 :「服務提供者係指提供服務的任何人,包括自然人或法人。在這裡自然人對內地而言,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而對香港而言,指中華人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43. lappuse
二、「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CEPA )第四章服務貿易第十一條市場准入一、一方將按照附件 4 列明的內容和時間對另一方的服務及服務提供者逐步減少或取消實行的限制性措施。二、應一方的要求。雙方可通過協商。進一步推動雙方服務貿易 ...
二、「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CEPA )第四章服務貿易第十一條市場准入一、一方將按照附件 4 列明的內容和時間對另一方的服務及服務提供者逐步減少或取消實行的限制性措施。二、應一方的要求。雙方可通過協商。進一步推動雙方服務貿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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