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14.
83. lappuse
由於撤銷訴訟之提起原則上須經訴願程序,而於課稅事件,對於課稅處分不服而欲進行救濟時,應先進行復查程序後始得提起訴願(稅捐稽徵法第 35 條參照) ,就同一事件,先後經相同及不同行政機關多次作出行政處分,於此情形,原告提起撤銷訴訟時,究竟以何者為其攻擊 ...
由於撤銷訴訟之提起原則上須經訴願程序,而於課稅事件,對於課稅處分不服而欲進行救濟時,應先進行復查程序後始得提起訴願(稅捐稽徵法第 35 條參照) ,就同一事件,先後經相同及不同行政機關多次作出行政處分,於此情形,原告提起撤銷訴訟時,究竟以何者為其攻擊 ...
84. lappuse
至於第二次裁決之情形,由於行政機關對於相同事實(事件)已實際進行兩次實體審查行政程序而作出兩次實體行政處分,原則上應認為第二次裁決已取代第一次之處分 93 ,基於此種結論,現行實務對於課稅處分救濟事件之處理,即有疑義存在,謹將此問題探討如下。
至於第二次裁決之情形,由於行政機關對於相同事實(事件)已實際進行兩次實體審查行政程序而作出兩次實體行政處分,原則上應認為第二次裁決已取代第一次之處分 93 ,基於此種結論,現行實務對於課稅處分救濟事件之處理,即有疑義存在,謹將此問題探討如下。
86. lappuse
財政部 82.7.21 台財稅第 821491819 號函謂:「行政救濟撤銷重核,其所撤銷者,係指撤銷復查決定之處分,故原處分仍然存在。」若原處分仍存在,則行政救濟之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失去意義。尤其在新行政訴訟法第 197 條規定有關金錢給付之撤銷訴訟,行政法院得以 ...
財政部 82.7.21 台財稅第 821491819 號函謂:「行政救濟撤銷重核,其所撤銷者,係指撤銷復查決定之處分,故原處分仍然存在。」若原處分仍存在,則行政救濟之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失去意義。尤其在新行政訴訟法第 197 條規定有關金錢給付之撤銷訴訟,行政法院得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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