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20.
83. lappuse
由於撤銷訴訟之提起原則上須經訴願程序,而於課稅事件,對於課稅處分不服而欲進行救濟時,應先進行復查程序後始得提起訴願(稅捐稽徵法第 35 條參照) 91 ,就同一事件,先後經相同及不同行政機關多次作出行政處分,於此情形,原告提起撤銷訴訟時,究竟以何者為其 ...
由於撤銷訴訟之提起原則上須經訴願程序,而於課稅事件,對於課稅處分不服而欲進行救濟時,應先進行復查程序後始得提起訴願(稅捐稽徵法第 35 條參照) 91 ,就同一事件,先後經相同及不同行政機關多次作出行政處分,於此情形,原告提起撤銷訴訟時,究竟以何者為其 ...
84. lappuse
(一)復查決定之性質在稅務爭訟程序,原則上復查係對課稅處分不服之第一道救濟程序 94 ,而且實務一貫之見解皆認為,其係訴願之先行程序,未經復查者,不得提起訴願 95 ,因此,納稅義務人若對於課稅處分不服而欲進行救濟,須依稅捐稽徵法第 35 條之規定, ...
(一)復查決定之性質在稅務爭訟程序,原則上復查係對課稅處分不服之第一道救濟程序 94 ,而且實務一貫之見解皆認為,其係訴願之先行程序,未經復查者,不得提起訴願 95 ,因此,納稅義務人若對於課稅處分不服而欲進行救濟,須依稅捐稽徵法第 35 條之規定, ...
85. lappuse
(二)實務對於復查決定和原行政處分相互間關係之見解納稅義務人對於課稅處分不服而申請復查,遭復查決定駁回後,又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於訴願或訴訟有理由時,受理訴願機關或行政法院常將復查決定和原處分皆撤銷,命原處分機關 ...
(二)實務對於復查決定和原行政處分相互間關係之見解納稅義務人對於課稅處分不服而申請復查,遭復查決定駁回後,又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於訴願或訴訟有理由時,受理訴願機關或行政法院常將復查決定和原處分皆撤銷,命原處分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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