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7.
80. lappuse
判決所適用之實體法規係生活事實之法律評價,為確定訴之聲明有無理由之依據,其實現即為當事人(原告)進行訴訟之目的,若略之不顧,訴訟即無所附麗而失其意義 85 ,其對於訴訟標的之確定亦具有相當之作用,縱使在刑事訴訟,通說、實務亦以裁判應適用之法規限定 ...
判決所適用之實體法規係生活事實之法律評價,為確定訴之聲明有無理由之依據,其實現即為當事人(原告)進行訴訟之目的,若略之不顧,訴訟即無所附麗而失其意義 85 ,其對於訴訟標的之確定亦具有相當之作用,縱使在刑事訴訟,通說、實務亦以裁判應適用之法規限定 ...
208. lappuse
法院間就管轄權有無之法律見解歧異問題,並非系爭法律牴觸憲法之疑義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審理台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更字第七號妨害性自主罪案件,認成年被告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三十日前,對未滿十六歲之智障少年涉有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 ...
法院間就管轄權有無之法律見解歧異問題,並非系爭法律牴觸憲法之疑義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審理台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更字第七號妨害性自主罪案件,認成年被告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三十日前,對未滿十六歲之智障少年涉有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 ...
209. lappuse
案經第一二四三次(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七日)大法官會議議決不受理,主要論證理由如下:聲請法官對於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七條關於起訴不可分之規定本身所具有之規範意涵為何,致有如何牴觸憲法疑義,並未詳加闡釋,遵然以檢察官併案制度之瑕疵,作為法律違憲之理由 ...
案經第一二四三次(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七日)大法官會議議決不受理,主要論證理由如下:聲請法官對於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七條關於起訴不可分之規定本身所具有之規範意涵為何,致有如何牴觸憲法疑義,並未詳加闡釋,遵然以檢察官併案制度之瑕疵,作為法律違憲之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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