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57.
53. lappuse
>活事實僅是用於確定訴訟標的,生活事實本身並非訴訟標的之構成部份。因此,縱使不同之原因事實,若聲明為單一,訴訟標的僅為一個,反之,若訴之聲明多數,縱使皆源於同一事實,訴訟標的亦為複數 13 。本說之優、缺點皆在於以訴之聲明為訴訟標的,例如原告請求被告 ...
>活事實僅是用於確定訴訟標的,生活事實本身並非訴訟標的之構成部份。因此,縱使不同之原因事實,若聲明為單一,訴訟標的僅為一個,反之,若訴之聲明多數,縱使皆源於同一事實,訴訟標的亦為複數 13 。本說之優、缺點皆在於以訴之聲明為訴訟標的,例如原告請求被告 ...
55. lappuse
採本說之學者認為,若不將訴訟基礎之生活事實納入訴訟標的顯然不符訴訟之本質,蓋任何訴訟案件皆因特定之事實而生,不論將訴訟分解成幾個部份,皆包括訴之原因事實,其乃法律問題之根本,法院判決之核心,是以應將生活事實列為訴訟標的之要素 22 。
採本說之學者認為,若不將訴訟基礎之生活事實納入訴訟標的顯然不符訴訟之本質,蓋任何訴訟案件皆因特定之事實而生,不論將訴訟分解成幾個部份,皆包括訴之原因事實,其乃法律問題之根本,法院判決之核心,是以應將生活事實列為訴訟標的之要素 22 。
80. lappuse
2 告依我國民法第 1052 條訴請裁判離婚,亦須指明係依據何種生活事實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否則訴訟標的亦無法確定。綜此,訴之原因事實(生活事實)在訴訟上之重要性無可比擬,因此將訴之聲明和生活事實列為訴訟標的之構成要素應係合理,我國文獻皆將訴之聲明列為 ...
2 告依我國民法第 1052 條訴請裁判離婚,亦須指明係依據何種生活事實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否則訴訟標的亦無法確定。綜此,訴之原因事實(生活事實)在訴訟上之重要性無可比擬,因此將訴之聲明和生活事實列為訴訟標的之構成要素應係合理,我國文獻皆將訴之聲明列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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