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18.
217. lappuse
但由於此種行為在性質上具有反競爭性,會促使事業採行不法聯合行為,因此當相關之證據足以顯示各專利權人之目的乃在瓜分市場、限制價格競爭或排除競爭對手時,如果再將各參與之專利權人的市場占有率予以合併計算之後,發現彼等具有一定程度之市場力量, ...
但由於此種行為在性質上具有反競爭性,會促使事業採行不法聯合行為,因此當相關之證據足以顯示各專利權人之目的乃在瓜分市場、限制價格競爭或排除競爭對手時,如果再將各參與之專利權人的市場占有率予以合併計算之後,發現彼等具有一定程度之市場力量, ...
218. lappuse
有相當程度之市場占有率或其所擁有之專利較其他競爭者之科技更為先進時,如何與其他專利權人從事交互授權或聯合授權,則因該等授權方式在此種狀況下易於造成市場封閉、進入市場之困難度增加,故各參與之專利權人很可能必須允許其他專利權人共同參與, ...
有相當程度之市場占有率或其所擁有之專利較其他競爭者之科技更為先進時,如何與其他專利權人從事交互授權或聯合授權,則因該等授權方式在此種狀況下易於造成市場封閉、進入市場之困難度增加,故各參與之專利權人很可能必須允許其他專利權人共同參與, ...
257. lappuse
附條件買賣是英文 conditional sale 的翻譯,依動產擔保交易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買受人得於出賣人取回占有標的物後十日內,以書面請求出賣人將標的物再行出賣。出賣人縱無買受人之請求,亦得於取回占有標的物後三十日內將標的物再行出賣。出賣人取回占有標的 ...
附條件買賣是英文 conditional sale 的翻譯,依動產擔保交易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買受人得於出賣人取回占有標的物後十日內,以書面請求出賣人將標的物再行出賣。出賣人縱無買受人之請求,亦得於取回占有標的物後三十日內將標的物再行出賣。出賣人取回占有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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