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56.
53. lappuse
所謂「非刑事事務」,例如政府課予某成年人進入精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之非自願性義務即是。4 「自由」尙包括與人訂立契約及從事有償勞務之權利,亦包括人民免於因某些重要有形利益之被排除而遭公務員公然損毀其名譽( Public defamation )的權利。25 後者例如 ...
所謂「非刑事事務」,例如政府課予某成年人進入精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之非自願性義務即是。4 「自由」尙包括與人訂立契約及從事有償勞務之權利,亦包括人民免於因某些重要有形利益之被排除而遭公務員公然損毀其名譽( Public defamation )的權利。25 後者例如 ...
54. lappuse
基此,客戶享有經憲法保障的接受電力公司永續服務之「財產」利益即是。2 .關於服公職是否亦係憲法所保障之「財產」利益,則端視在有關法令、僱傭契約與其他實務運作習慣和理解之中,是否包含「受雇人不得無故被停職」之內容。如有此類文字,則受雇人擔任公職 ...
基此,客戶享有經憲法保障的接受電力公司永續服務之「財產」利益即是。2 .關於服公職是否亦係憲法所保障之「財產」利益,則端視在有關法令、僱傭契約與其他實務運作習慣和理解之中,是否包含「受雇人不得無故被停職」之內容。如有此類文字,則受雇人擔任公職 ...
182. lappuse
調處委員會認申請第十八條多數有共同利益之第十九條多數有共同利益之本條未修正。公害糾紛當事人,得共公害糾紛當事人,得共同申請調處。調處事件進行中,主張與當事人之一方有共同利益之第三人,得經調處委員會之許可,加入該調處程序爲當事人。
調處委員會認申請第十八條多數有共同利益之第十九條多數有共同利益之本條未修正。公害糾紛當事人,得共公害糾紛當事人,得共同申請調處。調處事件進行中,主張與當事人之一方有共同利益之第三人,得經調處委員會之許可,加入該調處程序爲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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