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5.
225. lappuse
涂、假處分之聲請與實施、假處分之聲請及裁定 0 >賠償請求權人就其所支出之醫療費及喪葬費,固可向國家請求賠償,惟醫療費及喪葬費係被害人或其遺族所必需之支出,往往刻不容緩,如必侯協議成立或判決確定後始可獲得支付,將有緩不濟急之虞,故國家賠償法第十一 ...
涂、假處分之聲請與實施、假處分之聲請及裁定 0 >賠償請求權人就其所支出之醫療費及喪葬費,固可向國家請求賠償,惟醫療費及喪葬費係被害人或其遺族所必需之支出,往往刻不容緩,如必侯協議成立或判決確定後始可獲得支付,將有緩不濟急之虞,故國家賠償法第十一 ...
226. lappuse
二、醫療費或喪葬費之支付、扣除及返還前述醫療費或喪葬費,既屬因應急需之用,故賠償義務機關於收受假處分裁定時,自應立即垫付,否則國家賠償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之立法本旨即將無法達成(參閱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其次,賠償義務機關依法 ...
二、醫療費或喪葬費之支付、扣除及返還前述醫療費或喪葬費,既屬因應急需之用,故賠償義務機關於收受假處分裁定時,自應立即垫付,否則國家賠償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之立法本旨即將無法達成(參閱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其次,賠償義務機關依法 ...
227. lappuse
請求權人向法院聲請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付之醫療費或喪葬費,既已成為暫時實現其權利之狀態,其性質係屬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三十八條所謂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故國家賠償法第十一條第二項明文探假處分說,其立法理由與民事訴訟法第五七九條規定相同(註二十五)。
請求權人向法院聲請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付之醫療費或喪葬費,既已成為暫時實現其權利之狀態,其性質係屬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三十八條所謂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故國家賠償法第十一條第二項明文探假處分說,其立法理由與民事訴訟法第五七九條規定相同(註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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