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1-3. sējumi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1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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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72.
210. lappuse
其一請求損害賠償(註十)。三、賠償義務機關裁撤改組後之賠償義務機關如前所述,依國家賠償法第九條第一、二兩項規定,則於公務員因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致人民之自由或權利受有損害者,以該公務員所屬之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於公有公共設施有欠缺,致人民之生命 ...
其一請求損害賠償(註十)。三、賠償義務機關裁撤改組後之賠償義務機關如前所述,依國家賠償法第九條第一、二兩項規定,則於公務員因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致人民之自由或權利受有損害者,以該公務員所屬之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於公有公共設施有欠缺,致人民之生命 ...
214. lappuse
... 賠償業務(參閱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二條) ,且為利協議之進行,賠償義務機關於協議時,得按事件之性質,洽請具有專門知識經驗之人陳述意見,並支付旅費或酌研究費(參閱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此外,請求賠償之金額或回復原狀之費用,在同一 ...
... 賠償業務(參閱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二條) ,且為利協議之進行,賠償義務機關於協議時,得按事件之性質,洽請具有專門知識經驗之人陳述意見,並支付旅費或酌研究費(參閱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此外,請求賠償之金額或回復原狀之費用,在同一 ...
219. lappuse
... 賠償案件,國家賠償法為便利人民並尊重賠償義務機關,使其有機會先行處理,以簡化賠償程序,避免訟累,疏減訟源,乃採「賠償請求先行主義」或「協議先行主義」,於該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惟賠償義務 ...
... 賠償案件,國家賠償法為便利人民並尊重賠償義務機關,使其有機會先行處理,以簡化賠償程序,避免訟累,疏減訟源,乃採「賠償請求先行主義」或「協議先行主義」,於該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惟賠償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