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1-3. sējumi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1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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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49.
2. lappuse
... 證據所謂發見確實之新證據,係指該項證據,事實審法院於判決前因未發見不及調查斟酌,至其後始行發見者而言。若判決前已經當事人提出或聲請調查之識據,經原法院捨棄不探者,非該條款所謂發見之新證據,不得據為聲請再審之原因。(二十八年抗字第八號)。(二)第二 ...
... 證據所謂發見確實之新證據,係指該項證據,事實審法院於判決前因未發見不及調查斟酌,至其後始行發見者而言。若判決前已經當事人提出或聲請調查之識據,經原法院捨棄不探者,非該條款所謂發見之新證據,不得據為聲請再審之原因。(二十八年抗字第八號)。(二)第二 ...
3. lappuse
... 證據所謂確實之新證據,固非以絕對不須經過調查程序為條件,但必須可認為確實足以動搖原確定判決而爲受判決人有利之判決者為限。倘受判決人因對有利之主張爲原確定判決所不探,事後任意由人出一證明書,證明受判決人前次所有利之主張係屬實在,憑以聲請再審,此 ...
... 證據所謂確實之新證據,固非以絕對不須經過調查程序為條件,但必須可認為確實足以動搖原確定判決而爲受判決人有利之判決者為限。倘受判決人因對有利之主張爲原確定判決所不探,事後任意由人出一證明書,證明受判決人前次所有利之主張係屬實在,憑以聲請再審,此 ...
5. lappuse
... 證據則可一變再變,法官爲發見事實之真相,自應發掘足以證明此一眞實事實之證據,故證據無論在原判決確定前或確定後所存在,其所證明之事實,均爲一個犯罪事實,而此事實於犯罪行為完成後,即已成立,於判決確定後,苟能發見新證據,足以證明此一眞實之事實,而糾正 ...
... 證據則可一變再變,法官爲發見事實之真相,自應發掘足以證明此一眞實事實之證據,故證據無論在原判決確定前或確定後所存在,其所證明之事實,均爲一個犯罪事實,而此事實於犯罪行為完成後,即已成立,於判決確定後,苟能發見新證據,足以證明此一眞實之事實,而糾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