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1-3. sējumi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1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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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59.
4. lappuse
... 解釋時,大法官會議始得為憲法之解釋。這個解釋權,是其他歐美國家的憲法審判機關之所無,而爲我國所獨有。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前半句之規定,乃沿用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規則( 37 年 9 月 16 日司法院公布施行)第三條前半句「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職權上 ...
... 解釋時,大法官會議始得為憲法之解釋。這個解釋權,是其他歐美國家的憲法審判機關之所無,而爲我國所獨有。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前半句之規定,乃沿用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規則( 37 年 9 月 16 日司法院公布施行)第三條前半句「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職權上 ...
9. lappuse
... 解釋,迄今為止,尙無實例發生。依據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前半句所定之程序,聲請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之解釋者,迄今亦乏實例。僅有夏康爾等人依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程序,聲請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第六項第二款之解釋 34 4.實例:迄今為止,大法官 ...
... 解釋,迄今為止,尙無實例發生。依據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前半句所定之程序,聲請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之解釋者,迄今亦乏實例。僅有夏康爾等人依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程序,聲請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第六項第二款之解釋 34 4.實例:迄今為止,大法官 ...
23. lappuse
... 解釋憲法」一文中,亦持類似之見解 2。翁氏與鄭氏皆從憲法之觀點與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之任務立論,確屬正確,因為大法官會議的任務,在解釋憲法,非在解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解釋憲法之目的,在確保憲法之遵行,以達到憲法保障人權之旨意,此正符合立法者設立 ...
... 解釋憲法」一文中,亦持類似之見解 2。翁氏與鄭氏皆從憲法之觀點與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之任務立論,確屬正確,因為大法官會議的任務,在解釋憲法,非在解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解釋憲法之目的,在確保憲法之遵行,以達到憲法保障人權之旨意,此正符合立法者設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