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1-3. sējumi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1982 |
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48.
208. lappuse
... 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民法第一九四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此項損害賠償,係對被害人之特定親屬之獨立賠償,而非因被害人生命權被侵害而對被害人為賠償,換言之,即此項 ...
... 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民法第一九四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此項損害賠償,係對被害人之特定親屬之獨立賠償,而非因被害人生命權被侵害而對被害人為賠償,換言之,即此項 ...
209. lappuse
... 被害人係最後消費者,利用人或第三人,此項舉證原則不僅在維護被害人所應予保護之利益;另一方面允許製造人得就自己之無過失為舉證,以保護其值得保護之利益。前述舉證原則只有在下列情況下始能適用,即被害人已證明其損害發生在製造人之組織及危險範圍內,且係 ...
... 被害人係最後消費者,利用人或第三人,此項舉證原則不僅在維護被害人所應予保護之利益;另一方面允許製造人得就自己之無過失為舉證,以保護其值得保護之利益。前述舉證原則只有在下列情況下始能適用,即被害人已證明其損害發生在製造人之組織及危險範圍內,且係 ...
4. lappuse
... 被害人以外之任何一人即可 16。蓋民事侵權行爲之目的,非在維護社會之秩序,而在補救被害人之損害,而縱僅一、二人知悉此誹謗性之觀念,被害人之名譽在此一、二人心中已受影響矣! ( 3 )此第三人,如為行為人本人之配偶,應不構成「傳佈」行爲,蓋夫妻一體,關係 ...
... 被害人以外之任何一人即可 16。蓋民事侵權行爲之目的,非在維護社會之秩序,而在補救被害人之損害,而縱僅一、二人知悉此誹謗性之觀念,被害人之名譽在此一、二人心中已受影響矣! ( 3 )此第三人,如為行為人本人之配偶,應不構成「傳佈」行爲,蓋夫妻一體,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