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1-3. sējumi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1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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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77.
194. lappuse
C.有認為婚姻生活費用之分擔,是以婚姻生活圓滿之狀態為前揭,若婚姻生活關係上發生破綻而至無法期待婚姻生活共同體之繼續維持時,此時已無發生婚姻生活費用分擔之可能,而關於生活費之請求,僅能以夫妻扶養之規定來解決( 26 )。 d .有承受舊法時代的中川說 ...
C.有認為婚姻生活費用之分擔,是以婚姻生活圓滿之狀態為前揭,若婚姻生活關係上發生破綻而至無法期待婚姻生活共同體之繼續維持時,此時已無發生婚姻生活費用分擔之可能,而關於生活費之請求,僅能以夫妻扶養之規定來解決( 26 )。 d .有承受舊法時代的中川說 ...
196. lappuse
... 生活費用之清算請求,則適用婚姻生活費用分擔審判之規定。此說將婚姻生活費用分為過去,現在與將來,而將現在與將來之婚姻生活費用之給付請求視為夫妻養義務之履行請求之點,把婚姻生活費用分擔義務與夫妻扶養義務混為一談,不僅有漠視法規之嫌,且論理上,亦有 ...
... 生活費用之清算請求,則適用婚姻生活費用分擔審判之規定。此說將婚姻生活費用分為過去,現在與將來,而將現在與將來之婚姻生活費用之給付請求視為夫妻養義務之履行請求之點,把婚姻生活費用分擔義務與夫妻扶養義務混為一談,不僅有漠視法規之嫌,且論理上,亦有 ...
200. lappuse
... 生活共同體之繼續維持,均有責任。故,夫妻應共同分擔婚姻生活費用。我國現行法規定夫就婚姻生活費用負第一次義務,而夫無支付能力時,妻始負補充義務之點,實未免過於漠視妻之獨立、自由、平等之人格,妻之義務減輕,同時也是妻之權利之縮小與其人格之否定 ...
... 生活共同體之繼續維持,均有責任。故,夫妻應共同分擔婚姻生活費用。我國現行法規定夫就婚姻生活費用負第一次義務,而夫無支付能力時,妻始負補充義務之點,實未免過於漠視妻之獨立、自由、平等之人格,妻之義務減輕,同時也是妻之權利之縮小與其人格之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