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19.
210. lappuse
所謂「於賠償義務機關有爭議」係指被請求賠償損害之機關否認其有賠償義務,或賠償義務機關有二以上,而對於損害賠償責任之比例發生爭執者言。此外,依國家賠償法第九條第四項請求確定賠償義務機關時,如其上級機關不能確定,則應由其再上級 ...
所謂「於賠償義務機關有爭議」係指被請求賠償損害之機關否認其有賠償義務,或賠償義務機關有二以上,而對於損害賠償責任之比例發生爭執者言。此外,依國家賠償法第九條第四項請求確定賠償義務機關時,如其上級機關不能確定,則應由其再上級 ...
12. lappuse
(二)機關爭議之解釋 1 爭議:中央或地方機關,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者,得聲請解釋憲法(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種選擇)。與前述第一種「憲法疑義之解釋不同者,乃因機關爭議而聲請憲法解釋,必須機關因行使職權與他機關之職權, ...
(二)機關爭議之解釋 1 爭議:中央或地方機關,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者,得聲請解釋憲法(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種選擇)。與前述第一種「憲法疑義之解釋不同者,乃因機關爭議而聲請憲法解釋,必須機關因行使職權與他機關之職權, ...
15. lappuse
本號解釋與釋字第三號、第一七五號不同者,乃後者之聲請解釋,係由爭議之中央機關一監察院一提出;前者,則非由爭議之中央機關(監察院、立法院或國民大會)提出,而是由非「爭議機關」之總統府秘書長向司法院提出。按總統府秘書長,依現行法令,非「中央或地方 ...
本號解釋與釋字第三號、第一七五號不同者,乃後者之聲請解釋,係由爭議之中央機關一監察院一提出;前者,則非由爭議之中央機關(監察院、立法院或國民大會)提出,而是由非「爭議機關」之總統府秘書長向司法院提出。按總統府秘書長,依現行法令,非「中央或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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