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1-3. sējumi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1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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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74.
206. lappuse
貳、國家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性質國家損害賠償,可分為基於權力作用之損害賠償與非基於權力作用之損害賠償,後者即指國家或準於私人地位時,其公務員所為之不法行為,國家所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此時國家應依民法第二十八條(或民法第一八八條之規定,負其損害賠償 ...
貳、國家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性質國家損害賠償,可分為基於權力作用之損害賠償與非基於權力作用之損害賠償,後者即指國家或準於私人地位時,其公務員所為之不法行為,國家所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此時國家應依民法第二十八條(或民法第一八八條之規定,負其損害賠償 ...
207. lappuse
制度,此項損害賠償與私法上之損害賠償,本質上當無不同(註四)。此外,就立法例觀之,日本國家賠償法第四條規定:「國家或公共團體之損害賠償責任,除前三條之外,依民法之規定。」我國家賠償法第五條規定:「國家損害賠償,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法規定。」第十二 ...
制度,此項損害賠償與私法上之損害賠償,本質上當無不同(註四)。此外,就立法例觀之,日本國家賠償法第四條規定:「國家或公共團體之損害賠償責任,除前三條之外,依民法之規定。」我國家賠償法第五條規定:「國家損害賠償,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法規定。」第十二 ...
219. lappuse
-伍、損害賠償訴訟、民事訴訟之提起如前所述,關於國家損害賠償案件,國家賠償法為便利人民並尊重賠償義務機關,使其有機會先行處理,以簡化賠償程序,避免訟累,疏減訟源,乃採「賠償請求先行主義」或「協議先行主義」,於該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 ...
-伍、損害賠償訴訟、民事訴訟之提起如前所述,關於國家損害賠償案件,國家賠償法為便利人民並尊重賠償義務機關,使其有機會先行處理,以簡化賠償程序,避免訟累,疏減訟源,乃採「賠償請求先行主義」或「協議先行主義」,於該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