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33.
11. lappuse
0 而為表示者,則須 O 之個人戶籍上記載乙為妻、丙丁戊為子女, 2 )乙之個人戶籍上記載甲爲夫,丙丁戊為子女, 3 丙之個人戶籍上記載甲乙為父母、丁戊為弟, 4 )丁之個人戶籍上記載甲乙為父母、丙戊為姊弟, 5 戊之個人戶籍上記載甲乙為父母、丙丁為姊兄。
0 而為表示者,則須 O 之個人戶籍上記載乙為妻、丙丁戊為子女, 2 )乙之個人戶籍上記載甲爲夫,丙丁戊為子女, 3 丙之個人戶籍上記載甲乙為父母、丁戊為弟, 4 )丁之個人戶籍上記載甲乙為父母、丙戊為姊弟, 5 戊之個人戶籍上記載甲乙為父母、丙丁為姊兄。
12. lappuse
民國某年某月某日隨夫申請遷出」;丙、丁之記事欄分別記載「民國某年某月某日隨父遷出」之旨趣;後戶籍編製時,行政區劃及住址記載明白後,全戶動態記事欄記載「原住某縣某鄉某村某鄰某路某號(即前戶籍之住址】民國某年某月某日遷入」之旨趣,而後將前戶籍甲乙 ...
民國某年某月某日隨夫申請遷出」;丙、丁之記事欄分別記載「民國某年某月某日隨父遷出」之旨趣;後戶籍編製時,行政區劃及住址記載明白後,全戶動態記事欄記載「原住某縣某鄉某村某鄰某路某號(即前戶籍之住址】民國某年某月某日遷入」之旨趣,而後將前戶籍甲乙 ...
19. lappuse
9 警察與夫經濟、社會設施等均與戶籍有密切關係,而個人行使公權、享受權利及履履行義務亦莫不以戶籍為依據。因此,戶籍之為用也大矣。尤其我國戶籍之構造在比較法上深具特色,因而其所具之機能亦有獨特之處。茲就與親屬法、繼承法特別有關者,說明如次:日 ...
9 警察與夫經濟、社會設施等均與戶籍有密切關係,而個人行使公權、享受權利及履履行義務亦莫不以戶籍為依據。因此,戶籍之為用也大矣。尤其我國戶籍之構造在比較法上深具特色,因而其所具之機能亦有獨特之處。茲就與親屬法、繼承法特別有關者,說明如次: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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