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1-3. sējumi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1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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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43.
12. lappuse
... 院與院間之爭執,又須限於法律問題之爭議,如為政治問題之爭議,則應依憲法第四四條規定,咨請總統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因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無論依憲法之規定或依現行制度,皆屬司法機關,本質上僅能審理法律案件。政治問題,則應經由政治途徑,始能獲得 ...
... 院與院間之爭執,又須限於法律問題之爭議,如為政治問題之爭議,則應依憲法第四四條規定,咨請總統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因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無論依憲法之規定或依現行制度,皆屬司法機關,本質上僅能審理法律案件。政治問題,則應經由政治途徑,始能獲得 ...
15. lappuse
...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本號解釋與釋字第三號、第一七五號不同者,乃後者之聲請解釋,係由爭議之中央機關一監察院一提出;前者,則非由爭議之中央機關(監察院、立法院或國民大會)提出,而是由非「爭議機關」之總統府秘書長向司法院提出。按總統府秘書長,依現行 ...
...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本號解釋與釋字第三號、第一七五號不同者,乃後者之聲請解釋,係由爭議之中央機關一監察院一提出;前者,則非由爭議之中央機關(監察院、立法院或國民大會)提出,而是由非「爭議機關」之總統府秘書長向司法院提出。按總統府秘書長,依現行 ...
22. lappuse
... 司法院核定以後,對外公布 89。」而裁判係「法院」,就特定訴訟事件或其附隨事項所為之判斷 0 判例當然不等於「法律」或「命令」,這與判例是否須由司法院以「令」公布,亦與僅由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對外公布無關。有鑑於此,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一五四號解釋 ...
... 司法院核定以後,對外公布 89。」而裁判係「法院」,就特定訴訟事件或其附隨事項所為之判斷 0 判例當然不等於「法律」或「命令」,這與判例是否須由司法院以「令」公布,亦與僅由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對外公布無關。有鑑於此,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一五四號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