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1-3. sējumi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1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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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67.
105. lappuse
... 取得人不得為效力之抗辯。( 1 )權利保全手續之欠缺執票人不於法定或約定期限內為行使或保全票據上權利之行為者,對於前手或該 ... 取得票據權利,然善意取得人若未在公示催告期間內申報權利,則其權利是否因除權判決而失其效力,學說有正反兩種不同見解。然 ...
... 取得人不得為效力之抗辯。( 1 )權利保全手續之欠缺執票人不於法定或約定期限內為行使或保全票據上權利之行為者,對於前手或該 ... 取得票據權利,然善意取得人若未在公示催告期間內申報權利,則其權利是否因除權判決而失其效力,學說有正反兩種不同見解。然 ...
110. lappuse
... 取得說,認為各執票人個別獨立原始取得票據權利,從而,無承受人的抗辯事由之餘地** ;其二,欲使證券上之意思表示逾越發行人與最初取得人間之人的關係,而完全及於第三人,其根據乃求諸發行人之意思。依據以上之見解,票據法第十三條之規定,不過是宣示其當然法理 ...
... 取得說,認為各執票人個別獨立原始取得票據權利,從而,無承受人的抗辯事由之餘地** ;其二,欲使證券上之意思表示逾越發行人與最初取得人間之人的關係,而完全及於第三人,其根據乃求諸發行人之意思。依據以上之見解,票據法第十三條之規定,不過是宣示其當然法理 ...
116. lappuse
... 取得讓與人原本沒有之票據權利,而犧牲眞正票據權利人之權利,以促進票據之流通,不問受讓人是否有償。然從利益衡平原則觀之,對無償或以不相當之對價取得票據之人,是否值得保護,不能無疑。民法第一八三條“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以其所受者無償讓與第三人,而受頜 ...
... 取得讓與人原本沒有之票據權利,而犧牲眞正票據權利人之權利,以促進票據之流通,不問受讓人是否有償。然從利益衡平原則觀之,對無償或以不相當之對價取得票據之人,是否值得保護,不能無疑。民法第一八三條“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以其所受者無償讓與第三人,而受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