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36.
17. lappuse
52 53 訟程序,原則上不公開。但最近有學者認為關於財產上爭執事件不妨採公開原則。此見解尚未成為通說。從非訟程序之彈性特色言,法院於有關財產利益之爭執,如依法院組織法第一六九條規定而為公開審理,並不違背非訟程序之精神,故似可不必強調其公開原則。
52 53 訟程序,原則上不公開。但最近有學者認為關於財產上爭執事件不妨採公開原則。此見解尚未成為通說。從非訟程序之彈性特色言,法院於有關財產利益之爭執,如依法院組織法第一六九條規定而為公開審理,並不違背非訟程序之精神,故似可不必強調其公開原則。
6. lappuse
三、我國民法所規定之結婚形式要件(一)內容依我國民法第九八二條之規定,結婚之形式要件有二,其一為公開之儀式,其二為二人以上之證人,缺一不可。( 1 )公開之儀式儀式究何所指,法無明文,判解說明如次:司法院二十二年院字第八五九號解釋謂:「所謂結婚之公開 ...
三、我國民法所規定之結婚形式要件(一)內容依我國民法第九八二條之規定,結婚之形式要件有二,其一為公開之儀式,其二為二人以上之證人,缺一不可。( 1 )公開之儀式儀式究何所指,法無明文,判解說明如次:司法院二十二年院字第八五九號解釋謂:「所謂結婚之公開 ...
12. lappuse
.題,並非結婚之要件,結婚登記與否,與已否舉行結婚之公開儀式,無必然之關係,依法無從僅憑結婚戶籍登記,即推定已履踐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證人之結婚法定方式,自更無從推定已有合法有效之結婚。且如以經結婚戶籍登記者,推定已結婚,殊有可能將未會舉行結婚公開 ...
.題,並非結婚之要件,結婚登記與否,與已否舉行結婚之公開儀式,無必然之關係,依法無從僅憑結婚戶籍登記,即推定已履踐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證人之結婚法定方式,自更無從推定已有合法有效之結婚。且如以經結婚戶籍登記者,推定已結婚,殊有可能將未會舉行結婚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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