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72.
3. lappuse
國法或變更後之本國法為準據法之問題,於國際私法上,又有所謂變更主義與不變更主義之分。而依我國之規定,係以結婚時夫所屬國之法,可知係採不變更主義。於此,將該項規定分為本國法主義與不變更主義兩點,分別討論。 4 日、本國法主義之利弊: ( 1 )、優點:一 ...
國法或變更後之本國法為準據法之問題,於國際私法上,又有所謂變更主義與不變更主義之分。而依我國之規定,係以結婚時夫所屬國之法,可知係採不變更主義。於此,將該項規定分為本國法主義與不變更主義兩點,分別討論。 4 日、本國法主義之利弊: ( 1 )、優點:一 ...
5. lappuse
1 之存在,且又設置屈服條款,實質上,本國法主義是有名而無實,關於此點,我國亦頗類似,容後詳述。夫妻財產制具有身分法與財產法的性質,其一方面規律夫妻間之財產關係以確保夫妻間之平等,同時亦在明示夫妻之財產關係為第三人所知曉,以保護交易之安全。
1 之存在,且又設置屈服條款,實質上,本國法主義是有名而無實,關於此點,我國亦頗類似,容後詳述。夫妻財產制具有身分法與財產法的性質,其一方面規律夫妻間之財產關係以確保夫妻間之平等,同時亦在明示夫妻之財產關係為第三人所知曉,以保護交易之安全。
2. lappuse
其次,關於物權之變動,我國民法採形式主義! 1 即在不動產除當事人有使物權發生變動之意思表示外,尚須經登記始能發生效力(登記生效主義) (參閱民法第七五八條) ;在動產除當事人有使物權發生變動之意思表示外,尚須經交付始能發生效力(交付生效主義) (參閱 ...
其次,關於物權之變動,我國民法採形式主義! 1 即在不動產除當事人有使物權發生變動之意思表示外,尚須經登記始能發生效力(登記生效主義) (參閱民法第七五八條) ;在動產除當事人有使物權發生變動之意思表示外,尚須經交付始能發生效力(交付生效主義) (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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